湖北公开招聘8410名教师

2021/04/02
2021年
湖北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8410名中小学教师
详细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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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条件

(一)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具有相应的学历,其中新机制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二)报考新机制教师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即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对报考脱贫县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各地幼儿园、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各地自主招聘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除应满足招聘条件(一)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各地招聘公告中公布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二、报考程序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本人报名、全省统一笔试、县(市、区)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9:00至4月10日21: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笔试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人员,可减免报名费。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于4月6日-12日(工作时间)到参加考试所在地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办理减免手续。

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错峰报名、缴费,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应考承诺书,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均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两寸、20KB以下)。

3.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县(市、区)一类岗位的一个学段一个学科进行报名,不需填报到学校。

4.报名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在网上每天公布各县(市、区)各类岗位报名情况,引导考生合理报考。

(三)笔试准考证打印

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需笔试岗位人员应于考前一周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技术支持

考生在报名及打印准考证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或拨打电话转4544或5660或0115联系。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9日,具体安排是:

8∶30--10∶00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

10∶30--12∶00 综合知识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及要求

1.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如:教学论与学科教学法、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基本技能、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基础课程范围内的基本知识。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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