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梁子湖一对母子组团干坏事,当场被抓了现

2021/06/10

电鱼是一种不被允许的捕鱼方式,虽然可以快速得到渔获,但其却会对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造成严重的破坏,同时对电鱼者本身以及周围的人也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我国的法律明文规定禁止电鱼,对于电鱼行为,执法部门也一直是零容忍。但总有少数人心存侥幸,顶风作案。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干了坏事,终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2020年6月下旬,湖北鄂州梁子湖区的群众报警称,有人在梁子湖湿地保护区里电鱼。接警后,派出所的民警立即赶到了现场,在沼山镇太白港段的港沟内将正在电鱼的刘姓男子和其母亲金姓女子当场抓获,并现场缴获了电鱼设备1套,以及非法所得的渔获22.5斤。随后,该母子二人因非法捕捞水产品,被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

近日,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开展巡回审判,在梁子镇长岭码头依法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宣判,整个庭审过程,包括各单位的领导以及群众在内的150余人参与了旁听。

刘姓男子以及其母金姓女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和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同时责令二人承担本次生态损害评估费用3000元,并向电鱼水域增殖放流成鱼45斤、幼鱼2.3万余尾,用于修复被他们破坏的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并在市级媒体上公开向社会赔礼道歉。

非法电鱼屡禁不止,对此,你们怎么看?欢迎下方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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