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自贸区设1.1亿元高端人才专项奖励资金
2021/05/24中新社武汉5月24日电 (记者 梁婷)湖北自贸试验区集聚高端人才。截至目前,已设立1.1亿元(人民币,下同)高端人才专项奖励资金,拟对重点企业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缴纳超过15%的部分以省政府名义给予专项奖励。武汉片区已启动申报工作,襄阳和宜昌片区待二季度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启动审核,预计今年三季度兑现相关奖励。
湖北自贸试验区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政策推进落实培训会24日在武汉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上述信息。会议由湖北省商务厅、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主办。
湖北自贸试验区是全国首个以“创新驱动发展”为主要任务的自贸试验区,发挥湖北科教人才优势,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推动高端产业创新发展是其建设核心内容。
2020年初,湖北提出推动科技成果所有权让渡、促进科研人员向企业流动等6项改革创新举措。湖北省自贸办会同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部门及武汉、襄阳、宜昌共同推进“人才六条”实施。截至目前,湖北自贸试验区已设立9000万元股权激励基金,帮助企业112名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认购企业股权。
数据显示,自挂牌以来,湖北自贸试验区吸引180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300多家创新创业服务机构,集聚了4名诺贝尔奖得主、80名中外院士、400多名国家级高层次人才、7000多个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2020年,湖北自贸试验区新增专利申请4.18万件、新增专利授权2.57万件,占全省比重分别为24.7%、23.4%。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在前四批自贸试验区中,湖北自贸试验区新增专利申请、专利授权数量排名第一。
湖北省自贸办表示,下一步,将扩大政策集成效应,组织开展2020年度高端人才奖励方案的复核上报工作,尽快兑现奖励。选取有意愿且具备实施条件的科研院所和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指导制定落实“人才六条”具体办法,培育先进典型。对标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集聚高端人才,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和创新成果及时推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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