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传统民居空间孝道礼仪刍议
2020/10/26张睿智(1982—),男,湖北云梦人,研究生,副教授、硕导,主要从事建筑设计伦理研究。
魏鹏郦(1994—),女,湖北武汉人,硕士研究生,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建筑设计伦理研究。
1 绪论
中国自古乃礼仪之邦,孝道礼仪可追溯至公元前一千多年的周朝。弘扬孝道礼仪既是永不过时的时代内涵,更是我国建设文化强国的核心内容。孝道礼仪蕴含着人与人之间的伦理秩序、传统的家风教育以及古今道德底线观念。在多元文化交融的华夏大地上,湖北省域内有我国唯一一座以孝命名的地级城市,孝道礼仪也是该区域传统文化的最大亮点。故湖北有别于其他省份,该地自古就渗透着浓厚的孝道观念。千百年的朝代更替与文化传承过程中,湖北传统民居作为人类生活的空间载体,始终是孝道礼仪最好的间接印证。湖北现存的传统民居大多始建成于明清时期,明清时期的制度法令与民族孝礼文化等因素共同影响着该地传统民居的设计伦理表象,在民居的平面形制方面呈现出了典型的孝道礼仪特征。湖北传统民居承载着人们对时间和空间的理性思考、日益个性的生活方式的同时,也印证着不同时期的社会文化。其均衡对称的平面布局、既壮硕又适形的体量空间、丰富精致的建筑构件及装饰纹样,都富含着深厚的文化气息和伦理意蕴。而先辈们不仅将情思寄予自己的宅院,更将自己信仰的国法与人生八德礼制之首的“孝”相结合,升华至感性与理性的统一[1]。
2 湖北传统民居空间孝道礼仪概念
湖北传统民居所蕴含的“空间孝道礼仪”的概念分为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突出以天然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晚辈对已逝去先祖们的崇拜[2]。这种崇拜起始于氏族公社时期的祖先崇拜,后经三皇五帝时开设祭天、祭祖之规,从此祭祖便成为中国古代宗法礼制思想的奠基石。在中国的传统民居中,无论是高门氏族中设立的宗庙,还是窄门小户里布置的祠堂,都是预留好的祖先的位置,使其成为重大节日与纪念之时祭祖活动的重要空间。《礼记·大传》中述[3]:“人道亲亲也。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庙严,宗庙严故重社稷。亲亲,仁也”。因亲近亲人,故尊重祖先;又因对共同先祖的崇拜,故团结同族宗亲,延续宗族的存在。在湖北传统民居中,对祖先的崇拜观念,均蕴含在其巧思的布局与构造之中。这种宗法观念以及祖先崇拜对湖北传统民居的影响极为深刻:首先为了聚集宗族的力量,宗法思想要求有共同血缘的宗室聚族而群居[4],这一思想为传统民居的基本模式打下基础,湖北传统民居不论房屋体量大小,大多是由多间房组合在一起的群体;另外,农业在古代是第一生产力,土地多为宗族赖以发祥的根本,聚族而居的氏族大多须立足于土地,这样便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传统民居向上发展。因此,在这样的宗法思想的制约下,湖北传统民居就形成了以某一房屋为中心向四周伸展的多组单层建筑群体,这也是湖北传统民居的典型风貌。
传统民居中所提及的“空间孝道礼仪”体现的第二个层面,是指对于居住在整个宅院的家族来说,根据家庭地位分长幼尊卑。处于家庭中的每个成员,不单单保有着原始的生物性血缘关系,还加上了宗法制度的制衡。比如古代的父子关系,在一定程度上,父亲作为家庭的最高权威,与子女等家庭成员间可同比于君臣关系。在传统民居中,通过规范的平面布局和细致的尺度划分,有效地区分了各个家庭成员之间的伦理关系和行为准则。而建立幼孝长、卑敬尊的伦理秩序,以及极大程度上利用空间布局完善此伦理秩序[5],这便是传统民居中所涉及的空间孝道礼仪的第二个层面。通过这两个层面来剖析湖北省内各个传统民居空间,进而展开对湖北传统民居空间孝道礼仪的思考。
图1 湖北武汉市黄陂区大余湾村余传进宅
图2 湖北咸丰县蛇盘溪村民居堂屋内先祖牌位
3 湖北传统民居空间孝道礼仪表征
人之行,莫大于孝。湖北传统民居中的布局思想首先不是考虑建筑学上的问题,而是以家族成员之间的伦理性为先,通过空间划分传达扬孝道、树家风的伦理思想。敬天法祖的天道思想、尚中贵和的中庸之道和百善之先的孝道观念极大程度地影响着湖北传统民居中对逝者先祖的空间孝道礼仪以及对生者长辈的空间孝道礼仪,湖北传统民居中孝道礼仪具体表现为其平面形制、空间体量、建构材料和装饰纹样设计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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